关于做好省级单位离休干部和子女统筹医疗机构定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00:00】 阅读:1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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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单位离休干部和子女统筹医疗机构定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医保处《关于省级单位离休干部和子女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函》精神,自2016年4月12日起,所有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提供省级离休干部和子女统筹医疗保险服务。请原未提供省级离休干部或子女统筹医疗保险服务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相关业务准备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审核结算科、基金财务科联系。
联系人:施健康,程雪波。
联系电话:85111893、85119494。
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