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3 00:00】 阅读: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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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本级医保信息系统升级切换期间暂停
刷卡结算和业务经办的公告
为落实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并做好年终结转工作,省医保中心将于2016年12月31日18时至2017年1月5日18时对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切换,停机期间暂停省本级医保刷卡结算和各项医保业务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在院参保人员费用处理
因涉医保政策较大调整,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含全省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对无法出院的所有省本级医保在院病人进行出院结算,2017年1月5日之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补记2017年1月1日至5日就诊费用。
二、省本级及异地来杭就医参保人员在省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刷卡结算。
2016年12月31日18时至2017年1月5日18时,参保人不能持社会保障卡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停机期间,省本级参保人员如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请先垫付现金,2017年1月5日后,凭发票、病历记录等到省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异地来杭就医参保人员凭发票等回参保地按当地规定报销。
三、暂停省级社会保障卡换卡补办等各项省本级医保业务经办。
停机期间将停止原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启用升级后的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以及省医保实时结算平台,同时切换12333接口、社保卡系统接口、地税接口、银行接口、浙江CA认证接口等。期间,暂停社会保障卡挂失、换卡补办等各项省本级医保业务经办,网站查询、自助终端等外围系统也将暂停服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医保中心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