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浙市监函〔2020〕152号),由我局组织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衢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等单位起草了浙江省地方标准《医疗救助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9月18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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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敏敏 董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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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医疗救助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File/file/20200908/20200908173304_6650.doc
2.《医疗救助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File/file/20200908/20200908173326_9880.doc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